各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下简称“社工人才”)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三社”相互融合、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运行机制(以下简称“三社联动”),加快发展社区社会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三社联动”新局面,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重要意义
加快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是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回应居民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是延伸民政工作臂力、创新民政工作机制的重要手段,是做好群众工作、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的重要指示,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三社联动”指明了方向。各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三社联动”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总体要求,将推进“三社联动”、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大局中谋划部署;要坚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中心,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创新机制、完善平台、强化保障为重点,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协同发展为基础,不断加快“三社联动”步伐,进一步推动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建设,为加快实施《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实现以城乡社区为基础的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要贡献。
二、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理顺基层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的关系,确立联动理念,立足基层、面向社区,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探索“三社联动”的基本路径,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有机联动,建立“三社联动”长效机制,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培育多元主体、激发社会活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制、机制和方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多方参与。完善以党委政府为统领、民政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社区组织和居民大力支持,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多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发展格局,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整合资源、扩大参与,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坚持优势互补,协同共治。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广纳各方、包容共享的平台优势,社会组织立足公益、机制灵活的载体优势,社工人才深入基层、助人自助的专业优势,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区协商机制,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效能。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准确把握社区特点,瞄准社区问题,聚焦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提供符合群众意愿的社会服务,组织、动员群众,化被动为主动,做到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群众评判,切实解决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分类有序推进,整体部署实施,力争到2017年底,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拥有社会组织10个,每个区培育2个以上枢纽型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至少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农村社区至少有2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达到4000人、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60家,“三社联动”机制日益健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形成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到2020年,“三社联动”机制走向成熟,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良性互动、有效衔接的生动局面。
三、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优化联动环境。
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作用。厘清政府职责与居民自治边界,以社区减负增效为切入点,加快制定和完善社区准入事项清单,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应由社区协助的事项,必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为社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推进社区公共服务方式多元化,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和方式,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拓展购买服务领域和范围,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由社会组织聘用社工人才提供服务,实现政府转移职能与社会组织服务有效对接,增强多主体、多层次、多领域供给能力。
(二)整合开放社区资源,增强联动动力。
推进完整社区建设,整合各级各部门社会治理和服务管理职能,合理确定城乡基本服务管理单元。落实城乡社区综合用房配套标准,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立和完善覆盖全体居民、功能完善、便民利民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积极向社会组织开放社区资源,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以社区为平台,以公益性为宗旨,为社区居民开展服务,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有条件的街道(镇)依托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党员活动中心、社区书院、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慈善超市等现有社区服务场地,搭建“三社联动”服务平台,委托以社工人才为主体的社会组织运营,科学设置服务项目,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综合、优质的服务。
(三)培育引导社会组织,打造联动载体。
建立以社区为平台、公益性为宗旨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组织体系;健全权责明确、发展有序、服务高效、监管规范的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采取设置办事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项目点等方式服务社区。完善直接登记程序,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探索实行一行多会,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培育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综合服务类等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同类型、同性质、同行业、同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联合性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及引进专门为社会组织提供资金、人才、能力、智力、信息支持和服务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引导和支持基金会发挥整合社会资金和资源作用,参与社区治理。完善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对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各类社会组织给予项目资金补助或奖励。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扎实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慈善、助残、扶孤、敬老、助学、应急、环保等各类志愿服务,实现社区志愿服务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无缝对接。
(四)培养使用社工人才,强化联动支撑。
通过举办考前辅导、落实相关职称待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人员尤其是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吸收、引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其他省市优秀实务社会工作者到我市就业,壮大我市社工人才队伍。加强社工人才登记管理,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整合、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的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推进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方式的系统化专业培训,提升社工人才队伍素质。推进街道(镇)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加大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力度,配备使用专职社工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中,可优先推荐为“两委”成员候选人。发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导向作用,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设置比例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服务的重要条件。充分发挥社工人才的专业优势,为居民提供个性化、柔性化的专业服务,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的效能和质量;挖掘和培养社区领袖,引领志愿服务,引导和培养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改善社区关系,增进社区共识,激发社区活力,切实为社区减负增能,增强社区自我发展能力。
(五)开发设计服务项目,丰富联动方式。
以社区为依托,将社区多元化治理服务需求,转化为社区建设具体项目,在城市社区重点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群体,在农村社区以空心村落、空巢家庭、留守人群为重点,科学设计服务项目,明确项目目标、期限、效益等基本标准和要求。以项目为载体和纽带,吸引社会组织及社工人才参与项目实施。鼓励各区开展公益创投,引导社会组织根据城乡社区发展特点,开发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的社区服务项目,并建立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对优质社区服务项目予以奖励。
四、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制度体系
(一)建立多方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市、区两级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信息沟通与政策衔接。在街道(镇)层面建立由政府、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街道(镇)范围内的服务规划、信息联通、服务反馈等议题,明确职责分工,协调资金保障、资源配置。在社区层面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居民代表和社工人才等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研究服务的形式、对象、内容、方法和途径,通报协商社区服务和建设相关事项。通过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服务供给、信息联通、服务联办、需求反馈等问题。
(二)建立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市、区、街道(镇)三级政府购买服务提供给社区的机制,明确服务项目发布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方式和要求、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则、工作程序和安排等,实施项目化运作。开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实地监测、专家督导和评审、第三方机构的财务评审和绩效评估等项目管理工作。由社会组织特别是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征集社区各类主体的意见建议,对社区需求进行阶段性调整和确定,使服务项目遵循需求导向持续开展。
(三)建立联动服务平台。
建立联动工作平台,在街道(镇)设立“三社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支持和监督项目实施。建立服务供给平台,利用社区现有硬件设施设立社会工作室,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开展专业服务,协调各类资源与需求的精准对接。建立专业支持平台,发挥社工人才引领作用,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培养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提供专业督导和服务指导。
(四)建立健全信息联通制度。
加快建立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依托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切实履行信息公开、业务交流和社会监督职能。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开展智慧社区建设,完善信息收集、反馈、调处联动机制,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人才、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促进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需求有效对接。
五、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依托社区建设指导协调机构,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要求,构建“三社联动”工作体制。要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布局规划,切实加强对“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实现部门内部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行政管理人员间的联动,加强调查研究、政策创制和统筹协调,出台落实措施,建立健全推动“三社联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理论研究。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眼促进“三社联动”,研究探索“三社联动”的发展运行机制及保障激励机制。加强“三社联动”实践基地建设,利用社区平台提供社会工作实习、实训机会,引导高校资源开展“三社联动”研究,及时总结提炼并利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发展,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三社联动”理论体系和实践途径。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解决“三社联动”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三社联动”的意义和作用,大力宣传优秀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典型经验,系统宣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和工作方法,呼吁关心支持、理解尊重社工人才,对社会效益好、作用发挥显著、居民群众公认度高的典型给予宣传和表彰,为加强“三社联动”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特别在促进“三社联动”的探索实践过程中,对成功的工作机制、实践经验要及时加以总结,并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加以固化,为有效促进“三社联动”提供更多、更完备的实践准则
(四)加大资金投入
强化“三社联动”机制建设的资金保障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建立社区服务项目扶持资金等途径,为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每年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支持“三社联动”工作。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尤其是慈善资金以项目合作方式支持社区服务项目,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经费保障机制。
以前有关意见,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厦门市民政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