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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12-26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综治办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    厦门市总工会    共青团厦门市委    厦门市妇联    厦门市残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各区民政局、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

 为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12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民发〔2016〕18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厦委发〔2017〕1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厦门实际,现就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总体要求

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人才队伍日渐壮大,服务平台逐步夯实,专业水平持续提升,在服务人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融洽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我市社会工作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够高,专业岗位开发力度不够大、不够规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不够稳定,成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进程的重要瓶颈,亟需从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入手予以破解。

今后一个时期,要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战略高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扩大专业社会工作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规范的力度,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切实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中,一是要坚持按需设岗,以岗定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到相应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落实相应的薪酬待遇。二是要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根据群团基层组织、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性质与特点,适应不同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需要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措施。三是要坚持保障基层,稳定一线。充分发挥专业岗位的承载作用、薪酬待遇与激励保障政策的导向作用,切实解决广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后顾之忧,积极引导、重点保障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一线开展专业服务。

二、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

(一)在相关事业单位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先行设置12个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配备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协调本单位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工作,并逐步实现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本单位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医院、学校、殡仪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需要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单位,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贯彻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政府提供社会工作服务从“养人”向“办事”转变。

(二)在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机构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都应至少设置1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协调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专职专业社会工作者的配置,可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转换提升,也可由各区、街道根据实际需要补充配置。农村社区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街道(镇)综治中心、基层文化服务机构、群团组织服务阵地以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社区矫正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禁毒戒毒机构、灾害救援组织等,应根据需要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街道和镇依托现有资源,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延伸基层社会治理与专业服务臂力。

(三)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主要包括:一是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与技能,提供帮困扶弱、情绪疏导、心理抚慰、精神关爱、行为矫治、社会康复、权益维护、危机干预、关系调适、矛盾化解、能力建设、资源链接、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帮助个人、家庭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二是帮助面临共同困境或需求的群体建立支持系统;三是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活动,参与社区协商,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发展;四是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需求评估、方案设计、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与行动研究;五是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帮助督导对象强化专业服务理念,提升专业服务能力,解决专业服务难题;六是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与考核,引导和组织志愿者开展联动服务。用人单位应按照社会工作职业任务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与需求,明确和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四)规范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聘用(任)。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要明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建立相应的社会工作职级体系,不断拓宽和畅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实行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与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相衔接。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到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切实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一)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对聘用到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对以其他形式就业于基层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用人单位综合职业水平等级、学历、资历、业绩、岗位等因素,并参考同类人员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我市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编制预算时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力成本作为重要核算依据。加大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有关优惠政策。积极推荐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申报、参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称号的评审。

(二)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力度。积极组织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加省级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全国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以及国家、省级其他评选活动,将获奖者纳入厦门市社会工作实务人才库或专家库管理,参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厦门市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评选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先进个人。各区也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活动。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及相关组织对单位内部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鼓励社会工作行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行奖励。

(三)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重视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人大、政协参政议政。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招录(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注重录(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充实社会服务专业力量。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选举进入社区(村)党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广泛宣传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和服务成效,宣传专业社会工作优秀人物及其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关心、理解、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的领导

(一)落实工作职责。市和各区要将发展专业社会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履行各自职责,相互支持配合。综治部门要注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协调推进综治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引导作用,联合推进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财政部门要加大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支持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指导做好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薪酬待遇落实和激励保障工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计生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各自领域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和各区要将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和激励保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部门和组织要重视解决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问题。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工作。符合国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就业。积极探索面向市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合理收费解决专业人员薪酬保障和机构生存发展等问题。

(三)强化督查落实。市和各区要定期对落实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核查,研究解决政策实施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有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其薪酬待遇和职业地位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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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总工会     共青团厦门市委     厦门市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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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