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政局关于成立
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2〕36号),全面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2017〕26号)要求,决定成立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徐若兰 福建民政学校副校长、省民政厅社工办主任
张友琴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童 敏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
魏爱棠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潘颖秋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戴小力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唐美玲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郑思明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张洋勇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助理教授
杨凌燕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助理教授
杨贵华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巨东红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邓 玮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王瑞华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教授
温荣利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姚进忠 集美大学政法学院讲师
涂宇明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
蔡恒剑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讲师
肖来付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讲师
黄耀明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黎春娴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郭细卿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陈 莹 闽南师范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柯毅萍 福建师范大学讲师
专家库成员承担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评估、政策建议、课题研究、人才培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审及其它相关工作。
专家库成员的单位、职称、联系方式等信息出现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社会工作处进行更改。专家库成员根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新增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性及责任心强,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参加社会工作相关业务活动;
3.熟悉社会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方法、技巧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4.具有较强的分析、理解、判断以及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且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相关的教学或研究五年(含)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提出备案申请的前一天。
拟新增的专家库成员应填写《厦门市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备案表》,报我局社会工作处审核确认后列入。
厦门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7日
(联系人:姚远强 电话:0592-2892083
邮箱:mzj_yyq@xm.gov.cn)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