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爱卫办发〔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办、团委、文明办、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深入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动员发动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也是创新发展新时期群众动员方式方法、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要力量。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在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中充分发挥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的作用。
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市要将培育和引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布局,积极开展实践探索,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等方式提供政策和资源支持。各试点市在试点工作定期报告中,要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作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其他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引导和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并及时总结报送典型经验。
二、实化工作内容
各地要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培育和扶持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实化工作内容,开展好社会公益服务活动。
一是培育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试点城市要加强部门沟通合作,以服务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为目标,通过支持依法登记、完善扶持政策、强化资金支持、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式争取培育3-5个管理规范、服务专业、作用明显、公信力强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二是开发一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试点城市中的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发1个与爱国卫生工作相关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鼓励条件较好的街道(乡镇)和城乡社区开发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不断探索完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
三是培养一支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实践实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能开展服务的能力。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培育社区社会组织、设计活动方案、开展项目管理以及协助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促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四是培育一支青年志愿者队伍。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从当地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青年社会组织中招募青年志愿者,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相关志愿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现有志愿服务组织中成立爱国卫生相关志愿服务分队,由爱卫办、共青团、文明办共同管理和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交流观摩、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
五是实施一批社会公益项目。围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重点领域,设计实施一批社会公益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方式,支持引导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三、加大社会宣传和群众动员力度
各地要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动员群众的方式方法。要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作为新时期动员群众的一支生力军,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业优势,探索建立“社工+青年志愿者”联动机制,提高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社会化动员能力和专业化工作水平,并通过青年志愿者带动广大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
要结合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以及保护母亲河行动等品牌项目,发挥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资源链接、项目策划等方面作用,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志愿者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广泛开展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资源节约、运动健身、健康服务等群众性活动,倡导健康新风尚,营造文明向上社会氛围。
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各地爱卫办、共青团、文明办、民政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要明确激励约束措施,定期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各级爱卫办负责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工作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总体工作部署,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充分发挥爱卫会统筹协调作用,搭建有效工作平台。共青团组织负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招募、培养、使用等管理培训工作和具体项目的设计实施。文明办负责建立健全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长效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支持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在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促进和教育等工作中,发挥好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青年志愿者作用,并提供专业知识培训和技术支持。全国爱卫办、共青团中央、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
共青团中央
中央文明办
民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17日